有關配件保固、產品保固和保固的示範手冊 針對兒童可能產生的有害影響也證明了根據《一般資料保護條例》(365) 的特殊保護是合理的。 國家消費者保護機構對一家印表機製造商處以罰款,原因是該印表機製造商存在欺騙性和侵略性行為,包括未能在消費包裝上正確突出使用非正品碳粉盒的限制 (321)。 公司設立 綠色聲明可能表明,與競爭商品或服務或自己的商品或服務的先前版本相比,產品對環境具有更有益的影響,或對環境的危害較小。 包含此類比較的產品必須與類似產品(或者,如果適用,同一產品的早期版本)進行比較,並且必須一致地使用相同的評估方法進行比較。 聲明在產品第一次使用時可能是準確的且與產品相關,但隨著時間的推移可能會失去其相關性。 台北會計師 為了能夠根據指令第 12 條向國家當局提供必要的文件,只要索賠用於行銷目的,貿易商就必須確保與索賠相關的文件是最新的。 為了確保環境聲明的有效性,貿易商必須從使用聲明的那一刻起就擁有支持其聲明的證據,或確保可以根據要求獲取和提供證據。 根據第 7 條第(2)款,如果環境聲明以含糊、不可理解或含糊的方式提出,同樣可能具有誤導性。 根據個人調查,如果權利要求的範圍和邊界不清楚,則可能會發生這種情況。 如果貿易商或部門選擇使用自己的標籤方案、符號或認證用於行銷目的,則這些應僅適用於符合資格標準的產品/服務或貿易商。 與競爭產品或貿易商相比,該標準應顯示出明顯的環境效益,並且應易於公眾取得。 標籤可能需要進一步限定,以突出標籤的含義和關鍵標準(例如,強調用水是給定產品最相關的要求)。 只有當傳銷促銷計劃要求消費者提供經濟貢獻(無論金額多少)以換取獲得主要來自其他消費者加入該計劃的獎勵的可能性時,該計劃才被視為不公平的商業行為,而不是而非產品的銷售或消費。 一般禁止使消費者參與有獎遊戲或彩票遊戲取決於購買商品或使用服務的商業行為,這違反了指令,因為此類行為未包含在指令附件一中。 第 8 台北會計師 條和第 會計服務 9 條規定了調查侵略性商業行為的標準。 首先,指令附件一第27點提到了金融服務領域的侵略性商業行為,這種行為在任何情況下都被認為是不公平的。 數位環境越來越以產生、收集和控制大量有關消費者的資料為特徵,這些資料可以與演算法和人工智慧的使用相結合,將這些資料轉換為可用於商業目的的資訊。 除此之外,這些數據可以提供對社會人口特徵(例如年齡、性別或財務狀況)和個人或心理特徵(例如興趣、偏好、心理概況和情緒)的有價值的見解。 會計事務所 一家零售商分享了意見領袖的社交媒體帖子,這些意見領袖宣傳其產品以換取報酬,但未能正確將該帖子識別為商業傳播。 國家法院發現,該貿易商沒有採取必要措施來確保遵守消費者保護法,例如確保透明度、通知意見領袖以及建立消除侵權行為的控制機制(362)。 《生態標籤條例》(334)建立了自願性生態標籤授予制度,其目的是推廣在整個生命週期中減少對環境影響的產品,並為消費者提供有關產品對環境影響的準確資訊。 此外,根據《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如果此類虛假或誤導性資訊可能會誘導消費者,則可能會受到《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6(1)(b) 條規定的禁止。 特定行為違反 TFEU 第 one hundred and one 或 102 條這一事實並不自動意味著根據《不公平商業慣例指令》該行為也是不公平的(反之亦然)。 然而,在根據《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評估商業行為的不公平性質時,如果可以認為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第5條第2款所載「專業謹慎」的一般規定,則必須考慮違反競爭規則。 法院審查了家樂福案(74) 中《誤導性和比較廣告指令》與《不公平商業慣例指令》之間的相互作用,該案涉及《不公平商業慣例指令》第7 條含義內的潛在誤導性比較廣告。 Dyson v BSH (24) 案的判決強調了與特定部門歐盟文書的資訊義務的相互作用。 該案件涉及吸塵器的標籤,以及缺乏有關測試條件的具體資訊(相關行業特定規則沒有要求)(25)是否可能構成誤導性遺漏。 法院確認,如果《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與特定部門立法發生衝突,則以後者為準,這意味著在這種情況下,歐盟能源標籤不需要的資訊不能被視為“相關資訊”。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的敘述(14)明確指出,完全協調並不妨礙成員國在國家法律中定義某些產品的主要特徵,如果邀請購買,這些特徵的失敗將被視為重大。 它也明確指出,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不能違反歐盟法律的規定,歐盟法律特別將監管方案的選擇取決於成員國在商業行為領域的能力。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示》不僅適用於提供旅遊服務的貿易商,也適用於旅遊預訂網站(416)等中介機構,這些中介機構必須遵守前幾節中提到的關鍵規定。 應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家身份、聯繫方式、適用的取消政策和旅行安全基本方面的重要信息,例如旅遊住宿是否配備煙霧和一氧化碳探測器,或者客運服務是否經過適當檢查和投保。 2021 年,消費者保護機構因在 Covid-19 大流行背景下違反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而對 three 設立公司 家航空公司處以總計 公司設立 840 萬歐元的罰款。 此外,消費者有權要求退還其未明確同意但商家透過使用預設選項(例如使用「預先勾選的複選框」)推斷出的任何額外費用(第 1 條)。 一家公司在出售公寓的廣告中寫道:「比你想像的便宜。從歐元/平方米起」。 這種商業行為被消費者保護機構歸類為欺騙性行為 (218)。 此外,根據《一般資料保護條例》,資料控制者有義務向資料主體提供某些強制性信息,包括資料控制者及其代表(如有)的身份(和聯絡資訊)(除非資料主體已經擁有此資訊). 第 7 條第 4 會計師 款列出了一些被列為重要的資訊要求。 這樣做的目的是在這個關鍵時刻為消費者提供最大的法律確定性(207)。 工商登記 第 7 條第(4)款旨在確保當貿易商提出商業報價時,他們同時以可理解和明確的方式提供足夠的信息,使消費者能夠就購買做出明智的決定,除非該信息已經從上下文。 貿易商提出的有關商品差異化的理由的有效性必須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評估。 一些比較工具使用「最佳交易」等語句來識別不一定是最便宜的交易,而是識別那些提供最佳性價比的交易。 根據《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7 條,隱瞞有關「最佳報價」聲明標準的資訊可能會產生誤導。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6(2)(a) 條涉及誤導性行銷。 除了《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5 條第(3)款外,由於《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附件一第 28 點禁止向兒童直接上訴,兒童享有特殊保護。 three.7.部分更詳細地討論了這項禁令,其中包括不強迫兒童直接購買產品或說服成人(「嘮叨」)為他們購買產品。 因此,基於對普通消費者的審查,儘管不公平貿易行為指令的性質旨在完全統一,但從理論上講,基於社會、文化和語言因素,要求外國貿易商提供額外的信息是合理的。 這意味著,此類資訊的遺漏可能會欺騙目的地國的消費者,但不會欺騙產品原產國的消費者。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的一般條款(第5 設立公司 條至第9 條)涉及不公平、欺騙性和侵略性的商業行為,這些行為能夠扭曲消費者的經濟行為,從而實際上或可能誘使他們做出他們不會做出的交易決定。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的敘述(13)也提到「不屬於貿易商與消費者之間的任何合約關係,並且在合約簽訂後和履行期間出現的不公平商業行為」。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適用於視聽媒體服務中的不公平商業行為,例如欺騙性和攻擊性行為,但上述規定未涵蓋。 這構成了《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7 條第(5)款規定的重要資訊。 作為交易者,他們必須遵守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與其交易活動相關的規定。 例如,有關產品原產地或道德方面的資訊不得具有誤導性。 該條例第6條第(1)款的條件,例如,如果誤導性廣告針對歐盟消費者並損害了歐盟消費者的集體利益,則適用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 根據該法令第6條第4款,法律選擇協議不得偏離適用的法律。 根據《歐盟基本權利憲章》第 51(1) 條,該規定適用於成員國適用歐盟法律,也適用於成員國執行《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的規定。 除此之外,該憲章包含有關保護個人資料(第 8 會計師 條)、兒童權利(第 24 條)、消費者保護(第 38 條)以及獲得有效補救和公平審判的權利(第 47 工商登記 條)的規定。 購買某些房地產開發案公寓的消費者註意到,大樓建成後,公寓沒有連接供水或電力系統。 相關資訊可能是關於《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6(1)(b) 條和第 7(4)(a) 條規定的「產品基本特徵」的重要資訊。 憲章第 8(3) 條規定,這些資料保護規則的遵守必須由獨立機構驗證 (84)。 電子商務指令第5條規定了服務提供者的一般資訊要求,第6條規定了商業資訊期間應提供的資訊範圍。 只有少數成員國的消費者保護機構在合約條款領域擁有特定權力,可以禁止未經談判而適用一般合約條款,因為他們認為這是不公平的,而不必將貿易商告上法庭(61)。 登記公司 在這方面,法院也澄清,附件一第29點不包括飲用水服務公司的商業慣例,其表現為當消費者搬進以前居住的公寓時保持與公共供水網絡的連接。 無法選擇提供該服務的服務提供商,並且該服務提供商根據用水量開出基於成本回收的、透明和非歧視性的費用,並且該消費者知道上述公寓已連接到公共供水網絡和供水服務需收費(49)。 成員國可以根據《消費者權利指令》第 登記公司 5 (4) 條中包含的最低協調條款,對現場銷售引入額外的合約前要求。 一家零售商透過將其價格與進口商稍高的建議零售價進行比較來宣傳運動器材,儘管進口商並未直接向消費者出售此類產品。 國家法院將這種做法歸類為欺騙性行為,並禁止貿易商將其價格與建議零售價進行比較,除非該價格與其他零售商對同一產品通常收取的價格相對應(171)。 第 會計服務 5 條第 (2) 款禁止違反專業謹慎要求的商業行為,如果這些行為會嚴重扭曲一般消費者的經濟行為。 由於年齡的原因,老年消費者可能更容易受到某些商業行為的影響。 激進的上門銷售方式可能不會影響一般消費者,但可能會嚇到某些消費者群體,尤其是老年人,他們可能更容易受到暴力銷售方式的影響。 在涉及信貸機構未能提供重要資訊的案件中,執法機構認為,由於支付能力差而被信貸機構排除在外的消費者特別容易受到某些優惠的影響(147)。 考慮到《消費者保護合作法令》規定的協調義務,主管機關或法院可以決定重複罰款(例如按日罰款),直到商家消除違規行為。 設立公司 如果交易者不顧相關通知而在規定期限內消除違規行為,您也可以決定有條件地處以罰款。 如果自律守則的負責人嚴格且準確地應用守則中包含的規則,和/或獨立的自律機構嚴格執行這些規則,那麼行政和司法執法行動的需要可能會減少。 根據循環經濟行動計劃和支持該計劃的生態設計工作計劃 (330),正在為智慧型手機和平板電腦等其他消費產品製定新的生態設計要求 (331)。 生態設計要求通常伴隨著相同產品的新的或更新的能源標籤,這些標籤還提供有關產品能源效率和其他參數的資訊(332)。 此外,產品環境聲明必須與產品的實際環境影響相關,並且必須與有關零售商、其實踐和永續發展政策的更一般的環境聲明區分開來。 為了逐案審查貿易商是否未能提供相關信息,國家當局和法院必須考慮特定商業慣例的所有特徵和情況,包括用於通信手段的限制。 工商登記 國家法院和公共行政當局應考慮行為經濟學的最新觀察結果來審查商業行為的欺騙性。 設立公司 例如,使用預設值(消費者應該做出的選擇,除非另有明確告知)或不必要的複雜資訊可能會產生誤導。 這對於有時從距離主要城市有一定距離的機場運營但在廣告中使用該城市名稱的航空公司尤其重要。 當服務提供者確認訂單並且客戶收到第一封有關其訂單狀態的電子郵件(其地址為「訂單已確認」)時,服務提供者和客戶之間就簽訂了銷售合約。 從此刻起,所有價格和其他條件都是固定的,並對服務提供者和客戶具有約束力。 由於網路業務的性質,hu.bynekko.com 的商店報價更新和變化很快。 台北會計事務所 所示價格適用於線上購買,訂購後立即透過銀行轉帳或 PayPal 會計 支付 100%。 繼續瀏覽網站,即表示您同意將 Cookie 儲存在您的裝置上,以改善網站導航、分析網站使用情況並支援我們的行銷活動。 最後,在行銷您的獨資企業時,您可以使用許多管道來接觸目標受眾並推廣您的產品或服務。 委員會發布了排名透明度指南,以使線上中介提供者和線上搜尋引擎提供者更容易遵守(104)。 本通知的收件人是歐盟成員國以及歐洲經濟區(EEA)協議簽署國冰島、列支敦士登和挪威。 當文本提到歐盟、聯盟或單一市場時,也必須理解 EEA 和 EEA 市場。 請注意,由於相同缺陷,您不能同時並行地提出配件保固索賠和產品保固索賠。 台北會計師記帳士 但是,如果您的產品保固索賠成功,您可以向製造商提出更換產品或維修零件的配件保固索賠。 會計服務 如果您是直銷商或電子商務賣家,我們將準備您的shopify或wordpress網站,推薦熱銷產品,採購供應商,執行品質控制並履行您的訂單。 此外,對於專業人士(即商人和醫生)的藥品和醫療廣告有具體的限制(即禁止)。 該領域的所有誤導性廣告案例(無論是否獲得授權的貿易商)都將觸發相關歐盟或國家規則的適用,並將受到相關執法和處罰制度的約束。 關於“購買邀請”,《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7(4) 條認為某些資訊是“相關的”。 台北會計師 這意味著,如果情況不清楚,貿易商必須向消費者提供此資訊。 例如,對於食品的各個成分,無法事先確定根據「顯著」和「不顯著」偏差的分類。 相反,差異的「重要性」構成了「雙重品質」分銷實踐對普通消費者影響的逐案評估的一個組成部分。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6(2)(c) 條在這個意義上使用該術語,即根據對普通消費者的影響。 國家法院裁定,發送模仿其他貿易商商標(名稱、標記和發票設計)的發票並給人留下該其他貿易商提供服務的印像是一種不公平的商業行為。 這也違反了《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附件一第21點(在廣告材料中發送發票或其他類似文件來表達付款要求,這給消費者留下了他已經訂購了廣告產品的錯誤印象)( 工商登記 173)。 關於印刷媒體廣告,法院承認「商業行為」的特別廣泛的定義,並且根據法院的判決,如果經濟經營者透過另一家公司進行商業行為,則可以適用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 不能引用《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特別是附件一中有關編輯廣告的第11 點來對付報紙出版商(126)。 特別是,當貿易商根據當地消費者偏好調整產品的國家版本時,他必須能夠證明(例如,透過經濟或市場研究)消費者偏好的存在,以及產品差異實際上與這些偏好相對應。 該服務提供者是代表能源產業公司的協會的成員,聲稱自己受到該協會行為準則的約束。 項目管理 該行為準則規定,當消費者僅詢問資訊時,不應向他們提供產品或服務。 然而,在本案中,消費者要不是沒有收到所要求的訊息,就是發現自己承擔著他們不同意的合約義務。 該行為準則也規定,會員不得利用消費者的經驗不足或脆弱性(年齡)。 然而,相關能源供應商卻利用了許多其接觸的老年人 (177)。 國家法院駁回了一名貿易商的上訴,該貿易商因誤導消費者的撤回權而被執法機構處以罰款。 公司設立 合約沒有明確提及消費者有14天的時間退出合同,而是僅提及了國家法律的相關條款,使用了不明確和誤導性的語言(165)。 成本會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