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wmet 線上隱私權聲明 基本上,您向他們介紹您的公司和產品,然後他們安排運輸、保險,並且通常還提供在另一個國家/地區工作的許可證、許可證、關稅和配額。 一般來說,每個進出口企業都需要聘請全球專業人士作為貨運代理,以節省將產品從工廠運送到倉庫的時間和壓力。 會計師 為了使對話保持在正軌上並且仍然與您的業務相關,請使用此策略來讓事情順利進行。 購買您的進口商品並將其出售給代理商或零售商以進一步分銷直至產品到達最終用戶的公司名稱。 它尋找願意出口潛在外國買家需求量大的產品的國內生產商。 會計 EMC 負責一切事務 - 僱用經銷商、向客戶計費、代表和分銷商;管理廣告、行銷和促銷;標籤和包裝的監督;安排交通;有時會安排資金來開發信用卡應用程式。 收入上限可以享受這一優惠稅率,具體取決於公司在馬德拉創造的就業機會數量。 IBCM制度的一個重要特點是,法律明確規定了公司必須滿足的適當內容要求,以獲得相關稅收優惠。 公司設立 IBCM 涵蓋廣泛的活動,包括:商業、工業、服務業和航運。 可以享受最大的利益;電子商務、智慧財產權管理、股權、貿易、航運和航海。 國家法院發現,理性的消費者不會懷疑並且傾向於相信提供給他的資訊是真實和準確的。 合理行事的消費者沒有義務進行進一步的研究,以找出發送給他的訊息的真實和完整內容,除非訊息的發送者敦促他這樣做,或者有強烈的跡象表明有這項義務。 此外,針對一個消費者的不公平商業行為可能會導致另一消費者做出原本不會做出的交易決定。 國家法院認定,通知違約客戶他的名字將作為未付款客戶在當地媒體上公佈,構成一種侵略性商業行為 (129)。 追債活動應被視為售後商業行為,因為追債活動與產品的銷售或服務直接相關。 沒有客觀理由根據交易者是否透過專業機構外包收債來區分估值。 賣家是否有資格成為「經銷商」或消費者,必須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評估。 在 Kamenova 案件中,一個人在網站上發布了總共 8 工商登記 個各種新舊物品的銷售廣告 台北會計師 合格會計師 (117)。 國家法院認為,要將商業行為歸類為侵略性和不公平行為,僅僅影響消費者的交易決策是不夠的,還必須使用特定的方法來影響消費者的交易決策。 這意味著,攻擊性做法以貿易商的主動行為(「騷擾、脅迫-包括身體暴力-或不當影響」)限制消費者的選擇自由為前提(225)。 台北會計師 當貿易商向不同成員國的消費者展示成分或性能存在顯著差異的產品變體時,他們必須將自己置於普通消費者的位置,並檢查普通消費者是否有可能將這些不同的變體視為相同。 台北的會計師 在這方面,貿易商可以從現有的​​良好分銷實踐中獲得靈感,即公司展示不同版本的食品(在每個國家市場同時提供),使消費者清楚地看到差異,同時保持識別產品的共同元素。 根據行為經濟學的觀察,不僅所提供的資訊內容,資訊傳達的方式都會對消費者的反應產生重大影響。 因此,第6條特別適用於商業行為可能「以任何方式,包括所有呈現情況」誤導消費者的情況,「即使所提供的資訊實際上是正確的」。 E) 點中定義的條件適用於同一侵權行為發生在多個成員國的情況。 只有當可透過《消費者保護合作條例》建立的合作機制取得其他成員國對同一侵權行為實施的製裁資訊時,該規定才適用。 《平台和企業條例》(103) 制定了規則,以確保線上中介服務的企業用戶和商業網站使用者擁有足夠的透明度、公平性和有效的補救措施。 《條例》對平台與企業關係的透明度要求涵蓋了結果排名(第5條)。 電子商務指令(77)適用於與資訊社會相關的服務,通常包括網站和線上平台業者提供的、使消費者能夠購買商品或服務的服務。 根據附件一第 29 點,銷售預裝並啟動服務的 SIM 公司設立 卡,而服務提供者沒有向消費者提供有關這些服務及其費用的充分信息,可能會被歸類為禁止的主動銷售行為。 一名貿易商在顯著位置宣傳一年自由貿易保證,以鼓勵消費者付費將這種貿易保證延長至三年或五年。 該公司沒有在收到產品後兩年內充分告知消費者根據《消費品銷售和相關保證指令》他們有權獲得的符合性保證。 會計師 消費者保護機構認為這種商業行為具有欺騙性,特別是根據《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166) 第 6(1)(g) 條。 因此,《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5 條第(3)款可能作為保護弱勢消費者的法律依據,並且考慮到每個案例的具體情況,發布的商業通訊必須能夠為可能的目標受眾所理解。 此外,附件一第 28 點禁止在商業傳播中直接吸引兒童。 因此,以兒童為目標群體的有針對性的廣告做法可能不包含根據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直接招攬購買廣告產品的行為。 設立公司 此外,《一般資料保護規範》還包含有關兒童同意的有效性以及直接向兒童提供資訊社會相關服務時資訊提供的具體規則。 有針對性的廣告也可能屬於《一般資料保護規範》(354) 第 22 會計事務所 條所包含的自動決策規則的範圍。 商家可能會因為各種原因(例如高昂的運輸成本或商家的額外法律義務)拒絕存取產品或根據地理資訊應用不同的價格。 根據《消費者權利指令》第 8(3) 條有關拒絕銷售或重新導向的規定,商家有義務最遲在訂單流程開始時告知消費者送貨限制。 例如,商業實踐涉及透過銷售管道促銷的獨特產品,以便將銷售集中於特定且有限的接受者群體(例如特定職業),情況可能就是這種情況。 在這種情況下,給定群體的普通成員可能擁有普通消費者不一定具備的更具體的知識或特徵,這對商業實踐效果的評估產生直接影響。 鑑於與普通消費者的一般類別的偏差,「特定消費者群體」必須具有充分的可識別性、範圍有限且同質性。 如果無法確定特定群體,則評估應側重於一般平均消費者基準。 從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的角度來看,首先要考慮的問題是商業行為的透明度。 根據《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6條和第7條,經營者不得在可能影響消費者交易決策的方面誤導消費者。 更具體地說,第 7 條第(2)款和附件一第 22 節防止貿易商隱瞞商業行為背後的商業意圖。 另請參閱第 3 登記工商.4 節,關於在數位產品的描述中使用「免費」聲明,該聲明可能違反附表 I 第 20 條。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5(2)(a) 企業重組 登記公司 條涉及專業謹慎的要求,似乎與房地產和金融服務領域與消費者打交道的貿易商特別相關 (429)。 除某些例外情況外,它通常適用於《歐盟運作條約》中定義的服務。 因此,它不能被視為與第 3 設立公司 條第(4)款下的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相關的特別法。 如果存在部門或其他歐盟立法且其規定與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的規定重疊,則以特別立法(lexspecialis)的相關規定為準。 事實上,該指令第 3(4) 條明確指出,「如果本指令與管理不公平商業行為特定方面的其他共同體規則發生衝突,則應以後者為準,並適用於這些特定方面」。 會計事務所 關於禁止預售折扣的國家規則,法院澄清說,這種禁令與《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不相容,因為它旨在保護消費者的經濟利益(19)。 委員會關於《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適用情況的報告指出,儘管國家監管範圍廣泛,但金融服務和房地產領域至少一半的 UTP 案件均以《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作為法律依據 (428) 。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6(1)(b) 條和第 7(4)(a) 條所指的航空航班的「基本特徵」必須包括停頓、航班目的地的準確指示以及預計飛行時間。 根據《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7(5) 會計師事務所 條,此資訊要求符合該指令含義內的「重大」資訊要求。 另一方面,如果貿易商遵守《消費者權利指令》第8條第(3)款的資訊要求,則拒絕銷售或重新導向本身並不構成《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規定的不公平商業行為。 然而,個別案例的事實表明,這種做法可能會導致不公平的貿易行為。 要求不想購買旅遊保險的消費者在預訂機票時點擊「無保險」選項的做法,很可能是《消費者權益指令》第22條和《航空運營條例》第23條(屬於第 會計師 1 段)。 在《消費者權利指令》生效之前,一些國家當局已根據《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對此類行為提起訴訟。 透過這種方式,商家可以誘導消費者接受他們原本不會使用的額外服務。 對於「搶先體驗」遊戲(即仍在開發的遊戲)的優惠,零售商應明確消費者的期望,例如搶先體驗遊戲的內容和發展前景。 商家了解消費者在賭博和視訊遊戲中的隨機內容方面的購買歷史。 然後,針對消費者提供包含類似元素的個人化商業通信,以便提高選擇此類產品的可能性。 記帳士 在 Instagram 上,一位意見領袖宣傳了一家公司的產品,他是該公司的執行長、主要股東和唯一董事會成員。 調查發現,相關Instagram貼文具有誤導性,因為一般消費者不清楚其商業意圖。 公司設立 一篇宣傳魚油的貼文間接聲稱可以增強免疫功能,從而預防 Covid-19。 該禁令涵蓋了根據貿易商的主張,其產品或服務可以治癒某些身體或精神疾病或改善特定人員狀況的情況。 因此,確定什麼構成產品的基本特徵取決於所討論的產品以及根據貿易商用於商業通信的“通信方式”什麼被認為是“適當的”。 然而,購買邀請是一個比簽訂合約之前的資訊更廣泛的概念。 會計準則 登記公司 雖然合約前資訊要求是指消費者在簽訂合約之前必須提供的信息,但購買邀請並不一定意味著消費者的下一步將與商家簽訂合約。 公司登記 必須根據購買邀請的情況、產品的類型和所使用的通訊工具來審查有關產品基本屬性所需的一般資訊量。 該遊戲在多個線上管道上進行推廣,鼓勵兒童和青少年透過付費簡訊與動物角色互動。 此外,罰款還考慮了商人和影響者的欺騙行為,他們沒有相應地標記某些廣告和促銷活動,並欺騙消費者觀看廣告(270)。 法院將這種情況與 Wind Tre 案件區分開來,認為用水需要有意識的消費者行為,並且普通消費者可能會意識到家庭已付費連接到公共飲用水供應網絡 (232)。 公司設立 根據第 7(4)(d) 條,如果付款、交付和履約條件與專業注意的要求不同,貿易商有義務提供有關資訊。 這意味著,只有當這些情況與貿易商可以合理期望消費者提供的專業知識和關懷相比,這些情況對消費者產生不利影響時,才必須顯示此類資訊。 登記公司 在涉及線上約會服務的案件中,國家法院命令交易者在網路上推廣其服務時直接並持續披露您的姓名、地址、註冊號碼和電子郵件地址。 這種做法與電子商務指令的禁止規定一致,即當電子商務指令的相關條款適用於線上市場時,不能對線上中介機構施加一般監控義務。 然而,這並不影響網路市場在非法內容方面的義務,例如需要對引起平台注意交易者特定欺詐性報價的報告採取行動(344)。 根據《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7(4) 條,並在根據《消費者權利指令》簽訂合約之前,必須在購買邀請中提供有關產品「基本特徵」的資訊。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6(1)(b) 條禁止提供有關產品基本特徵的虛假信息,這些信息可能會誘使普通消費者做出原本不會做出的交易決定。 例如,這些措施可能包括平台設計其電子介面,以允許第三方交易者根據歐盟行銷和消費者保護立法(特別是《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4)第 7 會計師事務所 條)向平台使用者提供資訊。 者權利指令、邀請購買時所需的資訊以及根據消費者權利指令第6 記帳士 條提供的資訊。 例如,線上市場必須允許第三方賣家告知消費者其身分、可用性、產品價格以及消費者可能面臨的任何額外費用,例如應用程式內購買。 因此,聲明必須基於強有力的、獨立的、可驗證的和普遍接受的證據,並考慮到最新的科學發現和方法。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不包含要求貿易商向消費者提供文件或其他支持證據的同等義務。 一家電信業者在廣告看板上打出廣告稱,消費者只需 1 茲羅提即可獲得兩台平板電腦或一部手機和一台平板電腦。 不過,零售商並沒有明確告知消費者,要享受此優惠,必須簽署產品的 24 個月訂閱和 36 個月分期付款計劃。 消費者保護機構將此廣告歸類為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 (220) 第 6(1)(d) 條含義內的誤導性廣告。 國家法院認定,某貿易商以含糊、含糊和難以理解的方式告知消費者其權利,違反了《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7 條。 法院認為,該文本包含一些不適用於涉案合約的條款,且政府法令全文的條款並不構成構成退出權利條件的資訊。 零售商或線上市場在銷售中使用品牌名稱作為關鍵字的做法如果誤導了實際提供產品的零售商的身份,則可能會誤導消費者。 當顯示的結果可能誤導或混淆消費者對商品性質的認識時,應考慮《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特別是其中第6(1)(a) 合格會計師 條和第6(2)(a) 條。 使用商標品牌作為關鍵字銷售仿冒品的公司可能違反《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附件一第 會計事務所 9 點。 如果訂單處理過程中商品價格發生變化,服務提供者將通知客戶。 台北的會計師 服務提供者將盡一切可能在每種情況下為客戶提供較低的價格或提供合適的解決方案,使雙方滿意。 客戶受一般條款和條件的約束,這些條款和條件自購買之時(從提交線上訂單起)生效。 在提交訂單之前,用戶始終會被告知商店的一般條款和條件,因此透過提交訂單,用戶確認​​自己了解並接受這些條款和條件。 一個人提出一個商業想法的成本從基於服務的企業的幾百美元到基於產品的企業的數千美元不等。 內部審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