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wmet 線上隱私權聲明 指令第 5-9 台北會計師 條提到了一般禁止附件一中未包含的做法的國家法規,未單獨審查其「不公平」性質。 台北會計師 根據指令第4條規定的標準,它與指令第4條的內容相衝突,並且違背了該指令所追求的全面協調的目標。 “如果根據初審法院的推理,其唯一目的是規範競爭對手之間的關係而不是保護消費者”,則該指令不涵蓋國家規定。 (93) 在凱克案的判決中,法院澄清了其先前的判例法,特別是 C-8/74。 設立公司 交易者不得誇大經濟利益,向消費者隱瞞金融風險訊息,或過度依賴金融產品過去的表現。 在沒有證據支持此類說法的情況下,這篇文章被認為具有誤導性和攻擊性 (363)。 會計師 第二個要素是針對包括線上平台在內的貿易商而言,他們在社群媒體上提供消費者評論或推薦並歪曲它們,例如僅徵求和發布正面評論並撤回負面評論。 如果交易者不是透過打字而是透過口頭命令(「數位助理」)在電子介面上進行搜索,則提供資訊的義務也適用。 在這種情況下,該資訊還必須在交易者的網站/應用程式「電子介面的特定部分」上提供。 預設排名參數的描述可以保持通用並且不需要針對每個搜尋查詢以自訂的方式顯示(347)。 也明確指出,它必須出現在電子介面的特定部分中,可以從提供報價的頁面直接輕鬆地存取該部分。 工商登記 關於資訊內容,平台必須提供決定產品排名的主要參數的「一般」信息,以及這些參數與其他參數相比的「相對重要性」。 線上市場必須採取措施,確保消費者根據商家提供的資訊收到有關商家身分的充分資訊。 事實上,如果市場不提供有關實際交易者身分的信息,從而造成市場是實際交易者的印象,則市場可能要對交易者的義務負責。 應用此要求必須考慮到貿易商的合法利益,例如保護商業機密或智慧財產權,當局必須將其視為機密。 會計 權利要求中的利益不得導致不允許的影響轉移,即必須避免在產品生命週期的其他階段產生或增強其他不利環境影響,除非總體淨環境影響得到顯著改善,例如生命週期。 兩個文書互補性的另一個例子涉及 UCP 公司設立 指令附件一第 會計師 21 和 29 點所禁止的「主動銷售」做法的後果。 《消費者權利指令》第27 條明確規定,在主動銷售的情況下,“消費者應免於獲得任何賠償”,在這種情況下,“消費者未做出回應[...]並不構成同意」。 同樣,行李政策信息,包括有關隨身行李、行李尺寸和適用費用的信息,必須突出顯示。 在這方面,應明確說明任何額外的成本或費用(406)。 現有行李規定的變更必須仔細傳達給消費者,以避免欺騙,特別是根據《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7(1)、(4) 和 (5) 條。 設立公司 一般消費者可能對行李政策所包含的內容有合理的預期,例如,機票價格包括重量和尺寸符合合理要求的標準隨身行李(407)。 關於對消費者的排名透明度的新規則(在《消費者權利指令》和《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中)以與 P2B 法規類似的方式定義了「排名」的概念。 P2B法規要求平台將平台的企業對企業合約條款告知其企業用戶,或在簽訂合約之前的階段提供該資訊。 然而,如果貿易商(包括製造商)在針對消費者的商業行為中未能根據具體情況評估告知消費者該產品的使用壽命有限,則屬於遺漏重要資訊的情況。 此外,如果此類做法可能嚴重扭曲一般消費者的經濟行為,則可能違反《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5(2) 條含義內的專業謹慎要求。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並沒有關於環境索賠的具體規則。 同時,它也提供了法律依據,確保貿易商不會向消費者提出不公平的環保主張。 根據第 6 (1) 條 (e) 會計師 點,公寓與這些系統的連接需要額外的服務這一事實也很重要。 此外,這些程序不得使收回不再到期的稅款和關稅變得困難。 登記工商 否則,可能構成《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5(2) 條含義內的缺乏專業謹慎,以及《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8 條和第9 會計事務所 條,特別是第9(d) 條含義內的侵略行為。 除了意見領袖和品牌的義務外,用於促銷活動的網路平台還須遵守《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規定的專業謹慎義務,如前幾節所述。 這包括採取適當措施使第三方交易者能夠遵守歐盟法律規定的義務的義務,例如在平台介面上提供具體且適當的揭露方式 (364)。 這些資訊必須清晰易懂,並且必須「在提供消費者評論的訪問權限時」提供,即該資訊必須在與評論相同的介面上提供,包括清晰識別和清晰可見的超連結。 如果適用的回收或回收解決方案相對較差,因此整體環境足跡更加顯著,那麼這種說法可能會產生誤導。 如果法律已禁止使用某些物質,則貿易商不能聲稱產品不含此類物質。 會計 經銷商謊稱國家環境保護機構、部門或消費者保護組織認可汽車製造商的行為準則。 目前尚不清楚一項聲明是否適用於整個產品或僅適用於其其中一個組件,或適用於公司的整體環境績效或僅適用於特定活動,或適用於哪種環境影響或流程。 設立公司 法院在審查石油產品廣告時指出,產品名稱中「環境」和「加」這兩個詞的組合使用給人留下了該產品具有一定環境效益的印象,儘管化石石油總是損害環境。 然而,《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6(2)(c) 條也適用於其他類型的商品。 兒童理解線上和線下廣告的能力因兒童而異,並且取決於兒童的年齡和成熟度(149)。 在某種程度上,《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可以考慮這一點,因為第 財務顧問 5(3) 條允許根據特定年齡組的平均成員來評估商業行為。 公司登記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下的普通消費者絕不是需要低水平保護的人,因為他始終可以獲得可用資訊並據此明智地採取行動。 記帳士 相反,正如陳述(18)中所強調的,審查是基於比例原則的。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採用這個概念是為了在保護消費者的需求和促進開放競爭市場中的自由貿易之間取得適當的平衡。 在連網訂閱行動電話報價中,電信服務供應商公佈的價格為「0 kr」。 然而,在消費者接受優惠後,訂閱的每月分期付款增加了。 國家法院認為,這屬於《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256) 附件一第 20 點的範圍。 會計報告 會計事務所 根據《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7(4)(c) 條,如果由於產品的性質,允許使用“底價”,即從特定的最低金額開始的價格指示,價格不能“提前合理計算”。 台北會計事務所 與「雙重品質」相關的分銷做法對於食品(包括飲料)來說是最成問題的。 企業與消費者關係中數據驅動的個人化實踐包括廣告個人化、推薦系統、定價、搜尋結果中的報價排名等。 在評估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下的做法的一般公平性時,應考慮資料保護機構關於交易者遵守或不遵守資料保護規則的現有決定。 電子介面的預設設定對一般消費者的交易決策有重大影響。 商家不僅能夠影響消費者採取某些行動,還能夠為他們採取具體行動,例如使用預先勾選的方塊,包括對《消費者權利指令》第 22 條禁止的附加服務收取費用。 此類做法也可能違反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以及資料保護和隱私規則 (367)。 有關這些方面的主張已成為一種行銷工具,用於緩解消費者對貿易商是否遵守道德和社會標準日益增長的擔憂。 當消費者必須在品質和價格相似的兩種競爭產品之間進行選擇時,此類陳述可能會影響消費者的交易決定。 因此,它們可以被視為“與產品的促銷、銷售或服務直接相關[...]”,並因此構成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含義內的商業行為。 由於道德/企業社會責任聲明與環境聲明之間存在顯著相似性,適用於環境聲明的原則也可能適用於道德和企業社會責任聲明(參見第 4 登記工商.1 節)。 台北會計事務所 這些貿易商根據《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對消費者承擔的專業謹慎義務不同於《電子商務指令》第 14 條中規定的針對服務非法儲存資訊的免責制度,同時也是其補充。 相反,法院並未直接裁定使用《不公平合約條款指令》含義內的不公平合約條款是否構成《不公平商業慣例指令》含義內的不公平商業行為。 然而,可以說,使用這種對消費者沒有法律約束力的不公平合約條款,在某些情況下可能與不公平商業行為的識別有關。 特別是,根據《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6 條,如果它導致有關合約雙方權利和義務的虛假資訊或導致普通消費者受到欺騙,則可能是欺騙活動的跡象。 此外,與《不公平合約條款指令》第 4(2) 條和第 5 條的規定相反,在重要資訊的透明度方面,必須考慮使用措辭不明確和易於理解的不透明合約條款。 此外,使用不公平合約條款可能表示交易者未達到不公平合約條款指令第5條規定的專業謹慎要求。 在遊戲應用領域,委員會和國家當局在 2013 年至 2014 年解決了與提供應用程式內購買且可能對兒童有吸引力或可能由兒童玩的遊戲相關的不公平做法 (380)。 相反,如果消費者無法合理地期望在不進行應用程式內購買的情況下玩遊戲,則遊戲不能以「免費遊戲」的方式進行行銷。 公司設立 對於任何包含應用程式內購買的應用程序,應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評估。 也強調,被發現符合附件一第 20 點中「免費」一詞使用的遊戲仍然可以根據《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的其他條款(例如第 公司登記 6-9 條)進行評估。 以確保其他元素(例如價格資訊的顯示方式)不會產生誤導或具有攻擊性。 信中邀請孩子們在 10 歲生日之際到銀行分行領取他們的個人 Visa Electron 卡 (266)。 消費者知道付費產品的獨立價格,價格不會根據是否附帶免費產品而改變。 因此,商家不能對標示為「免費」的產品收取包裝費、裝卸費或管理費。 當商家提供「免費」優惠時,他們還必須在所有資料中明確說明上述不可避免的費用將由消費者承擔。 涉及《索賠條例》第 11 台北會計事務所 公司登記 條中未提及的某些醫生或衛生專業人員以及其他組織的建議的索賠。 在 Covid-19 大流行期間,有關健康聲明的錯誤訊息很常見。 設立公司 不法商販宣傳並銷售聲稱可以預防或治療感染的口罩和洗手液等產品。 然而,此類說法往往缺乏確鑿的科學證據或與官方專家意見不完全相符。 此類聲明可能違反《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5 條和第 6 條,該指令禁止有關產品基本特徵的誤導性做法;在某些情況下,附件一第 17 點可能會禁止此類主張。 為了幫助打擊此類行為,委員會召集了參與​​消費者保護合作網絡的國家當局,並就如何應對與新冠病毒相關的詐欺行為採取了共同立場 (246)。 台北會計師記帳士 法院在 Bankia 案的判決中明確表示,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與不為行為準則提供法律約束力的國家法規並不衝突 (175)。 法院認識到,根據第 6 條第(2)(b)款,貿易商不遵守行為準則中包含的承諾可能構成不公平的商業行為,但該指令並未要求成員國對貿易商施加直接後果。 (80) 數位服務立法提案基於《電子商務指令》第 12 至 15 條。 將取代文章擬議的規則不會影響消費者保護法(數位服務監管提案第 1(5)(h) 條)。 此外,附件一第 28 營運分析 公司設立 點禁止在任何情況下直接向兒童提出上訴。 第一個要素適用於提交或委託虛假評論或推薦的商家,包括從其他人(例如「類似工廠」或自然人)購買商品。 特別是,這包括讓購買了產品的實際消費者參與進來,他們因發表積極評論而獲得補償。 本條的這一部分適用於參與這些欺騙活動的專業人士和消費者,只要他們可以被視為「代表交易者或為了交易者的利益行事」。 但是,它不適用於貿易商,尤其是在線平台,這些平台提供消費者評論的空間和訪問權限,而無需參與其提交(發布)。 記帳士 許多線上平台和個人貿易商為消費者提供了向其他消費者告知他們對不同產品或貿易商的體驗的機會。 企業重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