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wmet 線上隱私權聲明 為了使商人不違反這項禁令,他們必須始終能夠證明他們已經提供了獎品或提供了與針對消費者的廣告中所述的完全相同的類似福利。 企業治理 成員國法院審查了顯示線上商店連結是否構成直接購買邀請的問題。 法院認為,使用第二人稱單數和針對兒童的表達方式的廣告主要是針對兒童的,這種直接邀請購買的行為屬於附件一第28點的範圍,即使廣告中產品的價格和特性僅是單擊鏈接(268) 即可顯示它們。 記帳士 此類自動化工具允許交易者購買超出主要售票者施加的技術限制的門票,或繞過主要售票者為向所有門票訪問者提供的任何其他技術手段(例如在線隊列管理) 。 如果門票由自動化軟體“維護”,但以不同的方式單獨支付,則該禁令也適用。 如果門票經銷商從使用機器人購買門票的第三方取得門票,則該規定也適用。 會計服務 事實上,主要門票銷售商知道轉銷商使用機器人的情況與禁令無關,只要轉銷商的使用使轉銷商能夠比其他客戶購買更多的門票。 在商業交易過程中,虛擬物品的價格必須以真實貨幣清楚、清楚地顯示。 一家零售商簽署了一項促進木材永續利用的行為準則,並在其網站上顯示該準則的標誌。 該行為準則包括承諾其成員不會使用來自不可持續管理的森林的硬木。 然而,事實證明,網站上廣告的產品含有來自此類森林的木材。 在這種情況下,索賠可能違反附件一第 4 會計事務所 點,或具有《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6(2)(b) 條含義內的誤導性。 會計師 然而,如果產品標籤沒有明確揭示產品的差異,則與「雙重品質」相關的欺騙行為也可能發生。 在這些情況下,負責食品法的當局會檢查向消費者提供食品資訊的法規以及定義成分要求的相關產品特定法規的遵守情況。 在由不同機構負責執行《不公平貿易行為指令》和相關食品立法的成員國中,這些機構應密切合作,以確保對同一貿易商和/或交易行為的調查結果保持一致。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12 條涵蓋了貿易商提出的主張,即儘管存在顯著差異,但商品仍被合理地銷售為相同商品。 特別是,根據第6(1)(d) 條和第7(4)(c) 條,必須始終註明應付總價,並且必須包括在發布/時不可避免和可預見的適用成本和稅費。 例如,就航空運輸而言,根據特定部門的立法(394),必須始終註明最終應付價格,並包括適用的機票或航空關稅以及所有適用的稅費、費用、附加費和不可避免的費用,以及徵稅時可預見。 此外,根據附件一第 28 點,禁止邀請購買直接面向兒童的產品。 這包括不強迫孩子直接購買產品或讓成年人為他們購買產品。 研究表明,與更直接的電視廣告相比,兒童不太可能感知和解釋遊戲內廣告的商業意圖 (376)。 營運現金流 記帳士 第三方商家透過社群媒體平台進行的商業行為,包括詐欺、虛假或誤導性的用戶評級或評價、直接向兒童招攬、垃圾郵件和訂閱陷阱。 台北會計事務所 這項資訊要求專門針對線上市場,旨在確保消費者始終知道他們在線上市場上從誰那裡購買產品——貿易商還是其他消費者。 如果在線購買出現問題(例如商品不合適),並且事實證明消費者保護規則,例如14條,第三方賣家是商家的錯誤假設可能會給消費者帶來問題。 除了第三方商家的產品之外,許多線上市場也提供自己的產品。 如果貿易商不按照這些商業活動領域的專業人員合理期望的專業知識和謹慎標準行事,可能會給消費者帶來嚴重的經濟後果。 除了對《UCPD》第5 條第(2)款規定的專業勤勉和《UCPD》第6 條和第7 條規定的欺騙行為提出擔憂外,附件一第5 條列出的上述行為可能屬於所載禁令的範圍。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適用於所有符合該指令實質範圍要求的“不公平商業行為”,無論其分類如何。 如果在企業對消費者的商業關係中使用暗模式,則該指令以及歐盟法律框架中的其他法律法案(例如《一般資料保護條例》)可以用來質疑此類做法的公平性。 將個別消費者或消費者群體的脆弱性資訊用於商業目的可能會影響消費者的交易決策。 根據案件情況,此類做法可能構成操縱行為,即貿易商對消費者施加“不允許的影響”,從而導致《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8 登記工商 條和第 9 條所禁止的侵略性商業行為。 審計報告 台北會計事務所 在評估是否存在不允許的影響時,根據第9條c)點,必須考慮利用經營者已知的影響消費者判斷的具體嚴重案件或情況。 根據《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7(2) 條和附件一第 22 點,可以針對社群媒體平台和使用社群媒體平台的第三方引用隱藏廣告禁令。 《電子商務指令》第 6(a) 條以及《視聽媒體服務指令》第 9、10 和 28b 條也遵循類似的揭露要求。 《數位服務法》和《數位市場法》的提案可能會進一步加強社群媒體平台在線上廣告方面的義務。 (256) Marknadsdomstolen Dnr B 2/11。 (205) 例如,雜誌上的一則廣告引起人們對 T 卹銷售的關注。 廣告中包含了現有T恤的價格和尺碼,廣告下半部的可填寫訂單可以連同款項一起直接發送給零售商。 (160) 馬耳他消費者保護法院,Melita 移動,2013 年 four 登記工商 月 17 日。 商家聲稱「不承擔責任」可能會產生誤導,而事實上,如果發生損壞,消費者總是需要支付一些額外費用,即使只是少量。 如果使用航空公司會員卡支付的費用為 1.5 歐元,而使用信用卡支付的費用為 6 歐元,則購買邀請中和預訂流程開始時顯示的價格必須包含積分價格卡購買。 承運人或旅行社必須包含有關預訂流程後(例如直接在機場)支付的強制性費用的資訊(例如,在愛爾蘭和英格蘭,所有從該機場出發的乘客均須繳納開發費)並在顯著位置展示。 將「巴塞隆納」列為目的地,但機場實際上位於距離巴塞隆納 a hundred 公里的雷烏斯市,可能會被歸類為誤導。 激進的銷售方法給潛在買家帶來巨大壓力,例如,將他們「鎖」在一個進行無休止演示的房間裡,有時他們不能在不簽署合約的情況下離開。 相較之下,間接付款不包括一般服務的付款,例如清單費用或會員訂閱,這些費用涵蓋了廣泛的功能,前提是此類付款不是用於獲得更高的排名。 新的消費者策略 (335) 和 2020 年循環經濟行動計畫 (336) 為解決早報廢問題提供了進一步的建議。 必須考慮到經營者在特定情況下的行為,他對消費者施加的壓力嚴重限制了消費者的選擇自由,使消費者處於不舒服的境地或乾擾了他對交易決策的思考。 在評估第 7 條第(1)和(3)款含義內的欺騙性遺漏時,必須考慮有關實施實踐的背景的要求,即使這些要求未包含在國家法規中,而僅包含在國家法規中。 (340) 拉脫維亞消費者保護中心關於團購公平貿易做法的指南,2013 記帳士 年 7 月 1 日。 (197) 對一般消費者交易決策的影響由國家法院和當局評估。 例如,在消費者普遍理解英語的成員國,即使它是外語,僅以英語提供某些資訊並不一定構成誤導性遺漏。 在保險業,附件一第 27 點適用於保險公司拒絕支付索賠的情況,以致想要提出賠償索賠的消費者必須出示不能合理地被視為指導的文件。 在這些情況下,貿易商通常不會回覆有關該主題的信件,以阻止消費者主張其合約權利。 根據此要求,經營者只需告知消費者該權利的存在,即無需詳細說明行使該權利的條件和相關程序。 根據第六條第一款第(七)項規定,經營者不得在消費者權益方面誤導消費者。 收益報表 一家位於多明尼加共和國的公司透過在瓶子和行銷材料上多次提到古巴來在聯盟銷售其朗姆酒產品。 國家法院裁定,如果產品並非來自某個著名地理區域,則在該產品上提及該地區是一種誤導性的商業行為 會計師 (163)。 法院在Gelvora案判決中確認,收債公司與消費信貸協議違約債務人之間的法律關係,其債務已受讓給該公司,確實屬於債務追收公司的客觀範圍。 《消費者保護合作條例》第21條要求採取一致行動的成員國主管機關以高效、有效和協調的方式採取執法措施,包括對大規模侵權或不當行為負責的貿易商實施制裁。 「廣泛侵權」和「歐盟層級的廣泛侵權」是《消費者保護合作條例》(110)第3條第(3)款和第(4)款定義的跨國侵權行為。 工商登記 第13 條第(3) 和(4) 款提供了額外的、更規範的規則(與第(1) 款中包含的一般規則相比),涉及根據《消費者保護合作條例》根據國家法律必須採取的一致行動的製裁措施。 同時,另一個成員國對同一貿易商因同一侵權行為實施的製裁也可能與根據國家法律和《消費者保護合作組織》第 10 條第(2)款適用一罪不二審原則相關。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不需要證明消費者的經濟行為(即他的交易決策)是否實際上被扭曲。 台北的會計師 它可以評估商業慣例是否可能對普通消費者產生這種影響(即是否有能力這樣做)。 因此,國家執法機關必須調查每個案件的事實和情況(具體),但也要評估這種做法對一般消費者交易決策的「可能」影響(抽象)。 法院指出,《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涵蓋了在合約簽訂後或履行合約期間因與商品或服務有關的商業交易而產生的專業人士的活動 設立公司 (123)。 綜上所述,一般而言,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的適用並不會僅僅因為存在其他有效的歐盟法律來規範不公平商業行為的特定方面而被先驗地排除。 如果滿足上述所有三個條件,則 UCP 指示不涵蓋受監管商業慣例的特定方面,例如特定部門的規則。 然而,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對於審查部門條款未涵蓋的商業行為的其他可能方面仍然具有相關性,例如貿易商的侵略行為。 [...][關於不公平商業行為的指令]從敘述(6)中得出,只有那些「專門」損害競爭對手的經濟利益或影響專業人士之間的交易的關於不公平商業行為的國家法律可以被排除在此範圍之外。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不涵蓋旨在保護非經濟利益的國家規則。 因此,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並不影響成員國制定管理商業行為規則以保護健康、安全或環境的能力。 生態標章要求考慮到由於產品的耐用性和可重複使用性而減少對環境影響的可能性,例如紡織產品、電子顯示器和家具。 會計師事務所 一家航空公司聲稱自己是「最環保的航空公司」並且「在主要航空公司中碳足跡最低」(319)。 在廣告中,該航空公司將其每乘客公里二氧化碳排放量與其他四家「主要」歐洲航空公司進行了比較,比較結果顯示,該航空公司的每乘客公里二氧化碳排放量最低。 如果比較的排放量不是以相同的方式計算的、如果該航空公司的二氧化碳總排放量高於其他航空公司、如果近年來排放量顯著增加,則這種說法可能會產生誤導。 更具體地說,它的每乘客公里二氧化碳排放量是其他四家歐洲航空公司中最低的,前提是該方法允許進行這種比較,並且該航空公司不隱瞞其排放量絕對值有所增加的事實。 如果氣候聲明是基於碳/溫室氣體抵消,那麼它們應該是透明和詳細的,並考慮到相關的綠化風險。 此外,對所有相關運輸方式(而不僅僅是航空運輸)進行比較將更加客觀和資訊豐富。 根據路線的不同,消費者的出行需求不僅可以透過航空旅行來滿足,還可以透過其他交通方式來滿足。 因此,比較鐵路、公路和航空運輸方式的平均乘客公里排放量,可以防止消費者在存在排放較低的可行替代方案時誤認為自己的選擇是「綠色」的。 台北會計師 一個案例涉及銷售系統,其中收入系統不是基於銷售量,而是基於吸引到該系統的新銷售人員的數量(241)。 另一個案例涉及銷售計劃,其中佣金計劃主要旨在吸引新客戶加入該計劃,註冊費則從新賣家入職中收回(242)。 在審查向消費者收取滿箱費用是否不公平時,可以考慮租賃期限的長短和地點。 例如,如果車輛租賃時間較短(例如兩三天)或地理位置(例如汽車在小島上租賃),則消費者不太可能能夠清空車輛坦克。 傳統上,汽車租賃公司提供加滿油的車輛,並要求消費者在租賃後還車時加滿油。 然而,消費者反映,有些經銷商在取車時收取額外加油費用,然後期望消費者空箱還車,但如果還車時油箱裡有油,則不提供退款。 線上票務產業(特別是航空公司和渡輪公司)通常使用的管理費、預訂費或處理費,以及線上活動票務也收取的費用,如果可以透過使用以下方式避免,則受第 19 條的約束:特定的付款方式。 零售商必須使用遊戲所在平台提供的平台級家長監護功能(例如允許家長阻止發布的家長監護)。 在這種評估的應用中,普通或弱勢消費者的參考值可以適應目標群體,如果做法是高度個人化的,甚至可以從特定個人化適用的單一人的角度來製定。 這些指南涵蓋了許多問題,例如「關鍵參數」、「相對重點」和「直接和間接報酬」的概念,這些問題與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和消費者權利指令的排名透明度要求相關。 由於信用卡購買過程中缺乏明確的訊息,可能會導致經常性支付的實際成本被隱藏或小字印刷等問題,委員會和國家消費者保護當局於 2021 年採取了行動 (221)。 這些系統不是由信用卡公司經營的,但他們有義務相應地通知客戶。 在付款窗口中,消費者在網上購物時輸入信用卡信息,通常是一次性支付金額,而不是定期訂閱。 根據《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和《支付服務指示》,必須告知消費者每筆支付交易的具體金額,包括經常性交易。 然而,如果特定商品存在與「雙重品質」相關的欺騙行為,執法機關也可以要求銷售相關商品的零售商採取糾正措施。 台北會計事務所 特別是,它們可能要求零售商在銷售點向消費者提供額外信息,從而確保消費者知道相關商品實際上與其他國家/地區銷售的商品不同。 由於《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不適用於企業對企業 (B2B) 關係,因此它不規範零售商和製造商之間 B2B 合約關係中此類執法措施的後果。 這種解釋是合理的,因為《不公平商業慣例指令》——與《不公平合約條款指令》第 6(1) 條不同——沒有規定合約後果。 內部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