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歐盟創辦公司的一種有吸引力的方式 銷售合約中必須包含正式名稱,但這並不一定符合第 會計服務 7 條第(4)款規定的重要資訊。 根據第 7 條第(4)(b)款,經營者未能告知消費者其郵政地址和身分資訊可能構成誤導性遺漏。 第7條第(4)款(a)項明確規定,在審查是否遺漏有關產品基本特徵的重要資訊時,必須考慮通訊方式和產品。 法院明確指出,第 7 條第(4)款詳盡列出了購買邀請函必須包含的重要資訊。 然而,交易者顯示第 7(4) 條中列出的所有資訊這一事實並不排除購買邀請屬於第 6(1) 台北會計師記帳士 條或第 7(2) 條 (208) 含義內的欺騙行為。 電話服務供應商在電視上宣傳行動電話訂閱,強調特定的價格優勢,同時僅在螢幕上以小字體顯示很短的時間的優惠條款和條件。 國家法院發現,儘管所使用的通訊手段(電視)的空間和時間特性有限,但沒有什麼可以阻止交易者更清楚地陳述如此重要的事實。 根據第7 條第(2)款,如果經營者「以含糊、難以理解、不明確或不及時的方式」提供重要訊息,且可能導致普通消費者作出其應做出的交易決定,則視為誤導性遺漏。 如果訂單處理過程中商品價格發生變化,服務提供者將通知客戶。 服務提供者將盡一切可能在每種情況下為客戶提供較低的價格或提供合適的解決方案,使雙方滿意。 客戶受一般條款和條件的約束,這些條款和條件自購買之時(自提交線上訂單起)生效。 公司登記 在提交訂單之前,用戶始終會被告知商店的一般條款和條件,因此透過提交訂單,用戶確認​​自己了解並接受這些條款和條件。 我們不支援「請勿追蹤」瀏覽器設置,目前不參與任何「請勿追蹤」框架,該框架允許我們回應您發出的有關收集您的個人資訊的信號或其他機制。 在 NCH 開展業務的其他國家(和州),您應聯絡相關人員居住國家/州的當地資料保護機構。 在歐洲,您的資料也由 NCH Corporation 和 NCH UK Ltd 處理,後者是 NCH 歐洲的主要和區域總部。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thirteen 條規定了違反該指令所適用的國家規則的處罰。 第(1)款規定,成員國必須確定在違反根據該指令通過的國家規定的情況下適用的製裁規則。 它讓會員國自行決定可用的製裁類型和實施制裁的程序,只要這些制裁是有效的、相稱的和具有勸阻性的。 在屬於歐盟層級全面協調主題的領域所採取的國家措施必須從相關協調措施的角度進行審查,而不是從《歐盟運作條約》(TFEU)的角度進行審查(89)。 因此,當一項國家措施屬於《不公平商業慣例指令》的範圍(在上文第 1.1 和 1.2 設立公司 節中討論)時,必鬚根據《不公平商業慣例指令》而非 TFEU 對其進行審查。 此外,定價指令僅適用於有形商品,不適用於服務和數位內容,因此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的一般規則仍然完全適用於此類其他產品的降價做法。 另一方面,法院指出,在其他案件中,國家法院沒有義務依職權評估特定合約或其條款是否是由於不公平商業行為而締結的 (67)。 特別是,法院認為,在執行抵押權的執行程序中,國家法院沒有必要能夠檢查可執行的法律文書是否違反了《不公平商業慣例指令》,因為該指令沒有強制要求這樣做法院對國民的義務。 關於禁止預售折扣的國家規則,法院澄清說,這種禁令與《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不相容,因為它旨在保護消費者的經濟利益(19)。 只有那些純粹保護競爭對手利益的國家措施不屬於《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的範圍。 如果規範這種做法的國家措施旨在保護消費者和競爭對手,則此類國家措施屬於《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的範圍。 「如果根據移交法院的推理,其唯一目的是規範競爭對手之間的關係而不是保護消費者 (15)”,則 UCP 指令不涵蓋國家規定 (15)。 鑑於存在不正當商業行為,第十一條與國家規定禁止法院在執行抵押權的執行程序中依職權或應當事人請求審查可執行文件的有效性的規定並不衝突。 要求有實質決策權的法院採取類似中止執行程序的臨時措施來強制執行抵押權。 無法考慮適用於某些通訊方式(例如電視廣告)的時間限制。 如果經營者以消費者必須支付月費和半年費的方式表明訂閱價格,如果月費特別重要,則這種做法應被視為第七條規定的誤導性遺漏。 根本不收費,或者只是以不太明顯的方式收費,但如果它確實導致普通消費者做出他本來不會做出的交易決定。 只有當傳銷激勵計劃要求消費者提供經濟貢獻(無論金額多少)以換取獲得主要來自其他消費者加入該計劃的獎勵的可能性時,該計劃才被視為不公平的商業行為,而不是來自產品的銷售或消費。 一般禁止使消費者參與有獎遊戲或彩票遊戲取決於購買商品或使用服務的商業行為,這違反了指令,因為此類行為未包含在指令附件一中。 第 8 公司設立 條和第 會計事務所 9 條規定了調查侵略性商業行為的標準。 根據對案件情況的評估,如果意見領袖與商家/品牌沒有任何關係(即誤導性地聲稱代表商家行事),則不太可能存在此類責任。 意見領袖將根據《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承擔自己的義務,前提是他符合前面解釋的「交易者」資格。 合格會計師 根據《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12(a)條,執法機構必須有權「命令交易者提供有關商業行為的指控正確性的證據」。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對環境索賠的適用可以根據以下主要原則進行總結(297)。 工商登記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讓交易者可以選擇是否將價格納入其商業通訊中。 就《不公平商業法》第 2(i) 條而言,包含對產品或服務的性質、特徵和優點(但不包含其價格)的詳盡描述的商業通訊或廣告不能被視為“購買邀請”實踐指令。 根據第6條第(1)(b)和(d)條以及第7條第(4)(a)和(c)條,消費者必須清楚了解租賃服務的基本特徵和價格。 汽車租賃合約的基本特徵和價格可能包括汽車類型、成本、豁免和超額的程度以及可能的選項(例如冬季輪胎和兒童座椅)。 在宣傳航班機會時,交易者必須確保有關座位和航班可用性(例如「最後一個可用座位」)的聲明清晰且真實。 此類聲明應在適當的情況下包括適當的說明(例如,「本網站上按此價格的最後一個座位」)。 在宣傳固定航班價格(例如「價格 19.ninety nine 登記工商 歐元起」)時,考慮廣告的大小,建議價格必須合理。 工商登記 此外,如果以後無法以相同價格提供,商家只能提供限時優惠。 (286) 依本指令附件一第 5 點,最終使用者依供電合約購買的電力中每種能源的比例必須在發票上註明。 根據a)和b)項,電力供應商必須特別確定「每種能源在貿易商上一年總能源結構中的份額」以及「貿易商能源結構對環境的影響」。 航空公司並未事先提供有關登記不完整的後果的信息,部分差異是由於航空公司自身系統造成的,例如可用於插入所有乘客姓名或中介機構網站的空間有限,電子接口彼此不對應(414)。 公司設立 此外,委員會關於住宿分時度假指示的報告強調了與終止住宿分時度假合約相關的反覆出現的消費者問題。 報告指出,這一問題可以在國家法律層面上並透過更好地執行相關歐盟消費者保護法的工具來有效解決。 工商企業對消費者的任何明顯扭曲或可能扭曲普通或弱勢消費者經濟行為的做法,根據具體情況,可能違反經營者的職業勤勉要求(第5條)或被視為欺騙行為(第6-7條)或侵略行為(第8-9 條)。 如果意見領袖推薦自己的產品或業務,則適用相同的規則。 在這種情況下,必須始終表明通信的商業意圖,特別是關於附件一第22 登記工商 點,該點禁止虛假陳述或造成虛假印象,即貿易商並非出於與其自身貿易相關的目的而行事,或虛假陳述作為消費者他的表現。 如果意見領袖推薦與他們明顯相關的品牌或產品(例如展示他們的名字或臉孔),也需要足夠的資訊。 意見塑造行銷涉及透過意見領袖宣傳特定品牌或產品,利用意見領袖可能對消費者認知產生的正面影響。 此外,根據第7條第(1)(d)款,耐久性也是客觀合格要求之一(第2條第(13)款定義為“產品在正常使用下保持其所需功能和性能的能力” 台北會計師 )。 一家礦泉水公司在產品廣告中打出「零影響」的口號,聲稱礦泉水的生產和銷售對環境沒有影響。 設立公司 然而,該公司無法證明除了參與環境補償項目之外,它還參與了減少其產品對環境影響的具體活動。 據此,國家消費者保護主管機關認定「零影響」運動體現了一種能夠影響消費者商業決策的不公平商業行為(317)。 應根據需要對聲明進行審查和更新,同時考慮到技術發展和類似產品的出現或可能影響聲明準確性或及時性的其他情況。 領取獎品的費用無關緊要,因為這種做法已包含在附件一中,因此該指令旨在避免對每個案例的具體情況進行困難評估,例如在比較獎品的價值和費用時應該領取獎品。 必須在購買邀請中傳達的有關產品基本屬性的訊息範圍必鬚根據產品的性質和屬性以及所使用的溝通工具在給定邀請的背景下進行檢查。 (426) 例如,大多數成員國禁止高利貸;在法國,禁止在沒有消費者財務狀況支持文件的情況下宣傳貸款;在奧地利,未經事先同意,禁止向未成年人發行銀行卡。 (382) 歐盟委員會,關於電子商務背景下領土內容限制法規的問答,2018 年 3 月 22 日。 (314) 瑞典專利貿易法院 Midsona 案的判決,2021 會計 年 1 月 18 日。 (285) 該法規建立了一個框架,透過標籤提供輪胎參數的統一訊息,使最終用戶在購買輪胎時能夠做出明智的決定。 (207) 敘述部分 (14) 澄清「關於遺漏,本指令定義了消費者做出明智的交易決定所需的一定數量的關鍵資訊…」。 承諾在未事先明確告知消費者並給予其終止合約機會的情況下,不會單方面更改條款和條件。 因此,在該成員國,在冬季提供汽車租賃服務的公司必須提供配備冬季輪胎的車輛。 如果冬季輪胎需要支付額外費用,則必須在預訂流程開始時告知消費者這項非可選費用。 因此,商家不能對標示為「免費」的產品收取包裝費、裝卸費或管理費。 當商家提供「免費」優惠時,他們還必須在所有資料中明確說明上述不可避免的費用由消費者承擔。 涉及《索賠條例》第 eleven 條中未提及的某些醫生或衛生專業人員以及其他組織的建議的索賠。 記帳士 該禁令涵蓋了根據貿易商的主張,其產品或服務可以治癒某些身體或精神疾病或改善特定人員狀況的情況。 因此,確定什麼構成產品的基本特徵取決於相關產品以及根據貿易商用於商業通訊的「通訊方式」什麼被認為是「適當的」。 然而,購買邀請是一個比簽訂合約之前的資訊更廣泛的概念。 雖然合約前資訊要求是指消費者在簽訂合約之前必須提供的信息,但購買邀請並不一定意味著消費者的下一步將與商家簽訂合約。 必須根據購買邀請的情況、產品的類型和所使用的通訊工具來審查有關產品基本屬性所需的一般資訊量。 對與某一製造商生產的產品類似的產品進行廣告,故意欺騙消費者,使消費者誤認為該產品是同一製造商生產的,與事實相反。 對於仿製包裝,必須考慮到消費者混淆產品的危險,從而扭曲其商業行為。 一種在一個成員國銷售的商品與在另一成員國銷售的商品相同的做法,而後一種產品的成分或特性存在顯著差異,除非有理由證明這一點合理、客觀的因素。 第 12 條要求成員國授權國家法院和當局要求貿易商提供事實主張正確性的證據。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6(2)(c) 條明確了《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對欺騙性「雙重品質」行銷行為的適用,並為國家消費者保護機構處理此類欺騙性行為提供了更明確、更具體的法律依據。 稅務申報 本指南取代並廢除了 2017 年委員會關於將(原始)不公平貿易行為指令應用於「雙重品質」食品的通訊 (178)。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中的許多條款防止貿易商不公平地利用消費者對自律規範的信任。 該指令並未包含有關行為準則有效性的具體規則,但它基於這樣的假設:有關貿易商會員資格或自律機構推薦的誤導性聲明可能會扭曲消費者的經濟行為並削弱消費者對商品的信心。 資本管理 首先,第 6(2)(b) 條要求交易者遵守他們認為對自己具有約束力的商業通訊行為準則。 慈善機構或其他道德組織可能有資格成為不公平交易行為指令下的交易者,這取決於它們是否開展商業活動(例如銷售符合某些道德標準的產品)。 作為交易者,他們必須遵守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與其交易活動相關的規定。 例如,有關產品原產地或道德方面的資訊不得具有誤導性。 該條例第6條第(1)款的條件,例如,如果誤導性廣告針對歐盟消費者並損害了歐盟消費者的集體利益,則適用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 根據該法令第 6 條第 four 款的規定,法律選擇協議不得偏離適用的法律。 對「其他成員國」的提及必須理解為指除執行成員國(179)之外的一個或多個成員國。 從這個意義上說,交易決策的概念包括購買前決策和購買後決策。 由於本公告反映了撰寫本文時當前的專業立場,因此其中包含的指南可能需要稍後進行修改。 所有合作夥伴都會獲得全面的本地支援包,其中包括線上培訓、託管行銷活動和 24 小時故障排除計劃。 擁有5萬人的生產中心,年生產能力200萬件,所有熱銷產品每週均可提供到世界任何地方的送貨上門服務。 請您注意,由於相同缺陷,您不能同時主張配件保固和保固索賠,也不能同時主張產品保固和保固索賠,但否則您有權保固產生的權利,無論第1 點和第2 點中定義的權利如何。 本公司在滿足更換要求時,必須在保固卡上註明更換事實和日期。 🚀 增加您的銷售額,加入我們的 公司設立 Facebook 群組以獲取每日產品更新。 企業重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