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商業條款 Tititi 建議除所列的設備預期用途及進行合格評定的應用領域以外的應用領域。 另一個案件是國家彩券案,涉及招募玩家聯合彩券的計畫。 他們不斷招募新玩家,並向之前加入的玩家和專案組織者支付更高的費用。 新會員加入時支付 10 歐元,然後每月支付約 43 公司設立 登記公司 歐元參與。 獲勝的玩家實際上獲得了獎金的 50%,獎金上限為 a hundred 台北會計師 萬歐元,這意味著玩家不會獲得任何獎金。 由於信用卡購買過程中缺乏明確的訊息,可能會導致經常性支付的實際成本被隱藏或小字印刷等問題,委員會和國家消費者保護當局於 2021 年採取了行動 設立公司 (221)。 公司登記 這些系統不是由信用卡公司經營的,但他們有義務相應地通知客戶。 消費者在網上購物時輸入信用卡詳細資訊的付款窗口通常是一次性付款金額,而不是定期訂閱。 根據《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和《支付服務指示》,必須告知消費者每筆支付交易的具體金額,包括經常性交易。 然而,如果特定商品存在與「雙重品質」相關的欺騙行為,執法機關也可以要求銷售相關商品的零售商採取糾正措施。 特別是,它們可能要求零售商在銷售點向消費者提供額外信息,從而確保消費者知道相關商品實際上與其他國家/地區銷售的商品不同。 國家法院認定,代表另一家公司(即服務提供者)在媒體上投放廣告的公司被視為移植《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的國家條款含義內的貿易商 (114)。 TFEU​​ 第 34 至 36 設立公司 條涵蓋了《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和其他歐盟二級法律協調文書未涵蓋的國家措施。 必鬚根據第 1 條進行審查禁止與 TFEU 第 34 條規定的數量限制具有相同效果的措施適用於成員國頒布的所有能夠直接或間接、實際或潛在阻礙聯盟內部貿易的貿易規則 (90)。 有關這些條款應用的進一步指導,請另參閱 TFEU 登記工商工商登記 34-36 條。 儘管貿易商已遵守定價指令的要求,但根據具體情況,此類做法可能構成違反《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6(1)(d) 條)的行為。 相反,被發現違反了價格標記指令的降價規則(在定義和顯示“先前價格”方面)的交易者也可能被發現違反了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 貿易商從事這種不公平商業行為的事實是根據《不公平合約條款指令》(57)評估合約條款的不公平性質時要考慮的因素之一。 特別是,該要素可用於確定其所依據的合約條款是否導致合約產生的權利和義務出現第3條第(1)款和第4條第(1)款含義內的「重大不平等」。 同樣,在評估合約條款是否符合《不公平合約條款指令》(58) 第 4(2) 條和第 5 條含義中的透明度時,該要素可能具有相關性。 這些資訊必須清晰易懂,並且必須「在提供消費者評論的訪問權限時」提供,即該資訊必須在與評論相同的介面上提供,包括清晰識別和清晰可見的超連結。 登記公司 如果適用的回收或回收解決方案相對較差,因此整體環境足跡更加顯著,那麼這種說法可能會產生誤導。 設立公司 如果法律已禁止使用某些物質,則貿易商不能聲稱產品不含此類物質。 經銷商謊稱國家環境保護機構、部門或消費者保護組織認可汽車製造商的行為準則。 目前尚不清楚一項聲明是否適用於整個產品或僅適用於其其中一個組件,或適用於公司的整體環境績效或僅適用於特定活動,或適用於哪種環境影響或流程。 公司登記 法院在審查石油產品廣告時指出,產品名稱中「環境」和「加」這兩個詞的組合使用給人留下了該產品具有一定環境效益的印象,儘管化石石油總是損害環境。 在宣傳航班機會時,交易者必須確保有關座位和航班可用性(例如「最後一個可用座位」)的聲明清晰且真實。 此類聲明應在適當的情況下包括適當的說明(例如,「本網站上按此價格的最後一個座位」)。 在宣傳固定航班價格(例如「價格 19.ninety nine 歐元起」)時,考慮廣告的大小,建議價格必須合理。 此外,如果以後無法以相同價格提供,商家只能提供限時優惠。 此外,服務指令第 20 會計師 條要求成員國確保企業不會根據消費者的居住地或國籍區別對待消費者,除非有客觀標準證明合理。 這兩項法律都適用於明確拒絕銷售,包括自動重新導向和應用不同的線上或線下價格。 除了對兒童和年輕人的擔憂之外,對商業通訊和操縱行為的敏感度增加也可能是成年遊戲玩家的一個特徵,特別是在長時間沉浸式遊戲的情況下。 會計師 對於遊戲內購買優惠,交易者必須確保遵守《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和《消費者權利指令》第 7 條規定的資訊義務。 台北會計師記帳士 必須清楚描述產品的本質特徵,並且虛擬物品的價格必須以真實貨幣清晰明了地顯示。 如果價格無法事先合理計算,交易者必須說明價格是如何計算的。 在商業交易過程中,虛擬物品的價格必須以真實貨幣清楚、清楚地顯示。 根據國家主管機關的規定,附件一 (257) 第 20 登記公司 點禁止這種與購買相關的促銷活動。 根據個別調查,公佈交易者的商號可能足以滿足第 7 條第(4)(b)款關於交易者身分的要求。 銷售合約中必須包含正式名稱,但這並不一定符合第 7 條第(4)款規定的重要資訊。 根據第 7 條第(4)(b)款,經營者未能告知消費者其郵政地址和身分資訊可能構成誤導性遺漏。 設立公司 第7條第(4)款(a)項明確規定,在審查有關產品基本特徵的重要資訊是否有遺漏時,必須考慮通訊設備和產品。 法院明確指出,第 7 條第(4)款詳盡列出了購買邀請函必須包含的重要資訊。 然而,交易者顯示第 7(4) 條中列出的所有資訊這一事實並不排除購買邀請屬於第 6(1) 條或第 7(2) 條 (208) 含義內的欺騙行為。 該禁令涵蓋了根據貿易商的主張,其產品或服務可以治癒某些身體或精神疾病或改善特定人員狀況的情況。 會計師事務所 因此,確定什麼構成產品的基本特徵取決於所討論的產品以及根據貿易商用於商業通信的“通信方式”什麼被認為是“適當的”。 然而,購買邀請是一個比簽訂合約之前的資訊更廣泛的概念。 會計事務所 雖然合約前資訊要求是指消費者在簽訂合約之前必須提供的信息,但購買邀請並不一定意味著消費者的下一步將與商家簽訂合約。 必須根據購買邀請的情況、產品的類型和所使用的通訊工具來審查有關產品基本屬性所需的一般資訊量。 與其他形式的隱藏行銷一樣,未能明確說明意見領袖的內容或做法中的商業元素可能構成第六條和第七條含義內的欺騙行為。 意見領袖推薦涵蓋多種做法,包括付費貼文、附屬內容(例如,意見領袖分享折扣代碼或佣金連結)、轉發或商家/品牌提及。 根據第 7 條第(2)款,所有商業通訊都必須明確標識,除非上下文明確表明是這樣。 此外,除了適用於所有輿論行銷案例的第 6 條和第 7 條之外,附件一第 eleven 點還禁止在社論中未明確表明貿易商已為產品促銷付費的做法。 「編輯內容」一詞應廣義解釋,在某些情況下包括意見領袖在社群媒體平台上創建或發布的內容。 為了促進貿易商正確申報其身份,《消費者權利指令》6a。 台北會計師記帳士 第十一條(1)c)點也規定,網路市場服務提供者必須警告消費者,如果第三方銷售者聲明其不是經營者,則其不能行使消費者權利。 零售商可以選擇在顯眼位置展示某些環境聲明(例如,在產品包裝的正面),並在不太顯眼的位置(例如,在產品包裝的背面)包含有關該聲明的附加資訊。 國家消費者保護部門消費者保護合作網絡的代表表示,根據案件情況,特別是文書的局限性,這可能會產生誤導(313)。 使用消費者個人資料自訂價格的貿易商還必須遵守《一般資料保護規範》和《電子通訊資料保護指令》。 包含有關個人資料處理的資訊義務,包括獲得有關自動決策是否存在的實質性資訊的權利,並且《通用資料保護條例》第 會計 22 條確保了不接受完全自動化資料處理(包括分析)的權利。 所做的決定的範圍,該決定將對他產生法律效力或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他。 如果門票經銷商從使用機器人購買門票的第三方取得門票,則該規定也適用。 事實上,主要門票銷售商知道轉銷商使用機器人的情況與禁令無關,只要轉銷商的使用使轉銷商能夠比其他客戶購買更多的門票。 同樣,支付給第三方以啟動網路服務的連線費用也不能反駁網路服務免費的說法,前提是連線費沒有增加以涵蓋提供免費服務的成本。 如果預計會產生此類初始費用,貿易商應始終正確告知消費者。 附件一第 20 點禁止使用「免費」一詞來描述套餐優惠中的特定元素(如果該元素的成本包含在套餐價格中)。 「捆綁報價」是指以單一全包價格提供的某些商品的預組裝組合,消費者實際上無法選擇以該價格收到的包裝中的商品數量。 此外,歐盟《營養與健康宣言條例》(250) 規定了在與食品相關的商業傳播中使用營養和健康聲明的詳細規則,無論是在食品標籤、包裝或廣告中。 台北會計事務所 所有成員國必須使用相同的列表,並且該列表只能透過修訂本指令來更改。 侵略性商業行為是指任何使用騷擾、脅迫、身體暴力或不當影響的行為。 這可能包括行銷階段的行為,以及交易期間或之後發生的做法。 例如,該指令要求在消費者簽署合約之前告知貿易商「全價」(第 5(1)(c) 條和第 6(1)(e) 條)。 一家郵購公司發送宣傳資料,聲稱消費者「100%保證是被選中接收電子產品的人之一」。 消費者實際上必須在兩天內回應並支付 19.99 歐元以支付「管理和交付費用」。 為了讓商家不違反這項禁令,他們必須始終能夠證明他們已經提供了獎品或提供了與針對消費者的廣告中所述的完全相同的類似福利。 成員國法院審查了顯示線上商店連結是否構成直接購買邀請的問題。 此類自動化工具允許交易者購買超出主要售票者施加的技術限制的門票,或繞過主要售票者為向所有門票訪問者提供的任何其他技術手段(例如在線隊列管理) 。 記帳士 如果門票由自動化軟體“維護”,但以不同的方式單獨支付,則該禁令也適用。 企業與消費者關係中數據驅動的個人化實踐包括廣告個人化、推薦系統、定價、搜尋結果中的報價排名等。 在評估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下的做法的一般公平性時,應考慮資料保護機構關於交易者遵守或不遵守資料保護規則的現有決定。 電子介面的預設設定對一般消費者的交易決策有重大影響。 商家不僅能夠影響消費者採取某些行動,還能夠為他們採取具體行動,例如使用預先勾選的方塊,包括對《消費者權利指令》第 22 條禁止的附加服務收取費用。 此類做法也可能違反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以及資料保護和隱私規則 (367)。 有關這些方面的主張已成為一種行銷工具,用於緩解消費者對貿易商是否遵守道德和社會標準日益增長的擔憂。 當消費者必須在品質和價格相似的兩種競爭產品之間進行選擇時,此類陳述可能會影響消費者的交易決定。 因此,它們可以被視為“與產品的促銷、銷售或服務直接相關[...]”,並因此構成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含義內的商業行為。 由於道德/企業社會責任聲明與環境聲明之間存在顯著相似性,適用於環境聲明的原則也可能適用於道德和企業社會責任聲明(參見第 4 工商登記.1 節)。 工商登記 這些貿易商根據《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對消費者承擔的專業謹慎義務不同於《電子商務指令》第 14 條中規定的針對服務非法儲存資訊的免責制度,同時也是其補充。 指令第 5-9 設立公司 條提到了一般禁止附件一中未包含的做法的國家法規,未單獨審查其「不公平」性質。 根據指令第4條規定的標準,它與指令第4條的內容相衝突,並且違背了該指令所追求的全面協調的目標。 “如果根據初審法院的推理,其唯一目的是規範競爭對手之間的關係而不是保護消費者”,則該指令不涵蓋國家規定。 (93) 在凱克案的判決中,法院澄清了其先前的判例法,特別是 登記公司 C-8/74。 交易者不得誇大經濟利益,向消費者隱瞞金融風險訊息,或過度依賴金融產品過去的表現。 會計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