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歐盟創辦公司的一種有吸引力的方式 如果航空公司/旅行社向消費者收取的取消機票的管理費金額等於機票本身的實際費用,則這一點尤其重要。 如果航空公司收取的取消費用甚至高於機票價格,則很可能商家聲稱可以取消。 例如,當消費者在線上旅行社平台上搜尋機票時,從他們開始搜尋機票到做出購買決定之間,價格可能會改變。 如果這種價格變化確實是由於市場的動態性而導致的,因此超出了線上旅行社的控制範圍,則會影響線上旅行社確保廣告價格始終完全準確的能力。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5(2) 登記公司 條中包含的注意義務表明,意識到價格突然變化可能性的貿易商必須在廣告價格時向消費者明確這一點。 遊戲可能包含遊戲內促銷和廣告,這會增加隱性行銷的風險,並可能構成《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6 條和第7 條規定的欺騙行為,除非商業元素足夠清晰且可與遊戲區分開來。 揭露必須考慮行銷發生的媒介,包括背景、展示、時間、持續時間、語言和目標受眾。 台北會計事務所 「滴水定價」涉及商家在購買過程中增加成本,例如首先列出從一開始就應該作為價格一部分的不可避免的價格,或者以其他方式隨意提高最終價格。 結果,消費者做出瞭如果全價包含在第一個「購買電話」中他們就不會做出的交易決定。 因此,此類做法可能構成違反《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的欺騙行為或不作為。 然而,如果專門為實現更高排名而進行的支付是排名參數的一部分並且影響所有顯示結果的排名,則可以在搜尋結果頁面上的單一清晰且突出的資訊中提供關於此類支付的資訊。 法院提到歐盟缺乏關於印刷媒體的二級立法,並解釋說,該規定無意迫使報紙出版商防止廣告商可能存在的不公平商業行為(127)。 根據《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附件一(「黑名單」)第22 點,特別禁止虛假陳述或製造虛假印象,顯示交易者的行為並非出於與其自身貿易、業務、手工藝或其他目的有關的目的。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國家也採用了有關企業對企業交易的具體規則。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6(2)(a) 條將透過比較性廣告等方式導致產品與競爭對手的任何其他產品、商標、商號或任何其他顯著標誌相混淆的行為歸類為欺騙性行為。 然而,《誤導性和比較廣告指令》第 4(a) 條禁止比較廣告,如果該廣告具有《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6 條和第 7 條含義內的誤導性。 法院認為,根據《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合約條款中提供的有關貸款總價的此類不正確資訊如果實際上或可能導致普通消費者做出交易決定,則該資訊是「誤導」的。 根據《不公平商業行為指示》,如果合約條款中的不正確資訊實際上或可能導致普通消費者做出他們本來不會做出的交易決定,則該資訊被視為「誤導」。 關於投訴處理,根據《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7(4)(d)條,消費者必須明確如果有疑問或投訴可以聯絡誰。 應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在出現問題時如何投訴的明確說明,例如透過電子郵件地址或電話號碼。 最後,《領土內容限制條例》第 3 台北的會計師 條確保無論客戶的國籍、居住地或營業地點如何,都可以存取電子介面(包括應用程式商店)(392)。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台北會計師記帳士 9(d) 條通常透過防止貿易商阻礙合約變更或撤銷來降低消費者的依賴風險。 就《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而言,意見領袖有資格成為“交易者”,或“代表交易者或為交易者的利益行事”的人。 此外,如果要求較高且行業參與者普遍滿足,這些規則可以為國家主管部門和法院審查是否存在不公平商業行為提供有用的參考。 法院詳盡地討論了國家規則何時可以阻礙聯盟內部貿易的問題。 在銷售協議清單中,法院包括了與分銷條件和方法有關的措施 (94)、與貨物銷售時間有關的措施 (95)、與貨物銷售地點有關的措施或對貨物的限制。 附件一第 eleven 會計師事務所 點應解釋為,如果該貿易商透過出版社論內容為出版物提供了物質價值的補償,則該貿易商已「支付」了透過出版社論內容促進產品銷售的費用。 筆款項或以任何其他形式- 如果所述商家的付款與本出版物之間存在明確的聯繫。 (424) 例如,就金融服務而言,銀行業的具體資訊要求(例如在德國向第三方發放擔保貸款或在西班牙宣傳貨幣兌換服務)、投資服務、保險或金融中介機構。 設立公司 就房地產而言,資訊要求涵蓋房地產購買、交易本身、房地產經紀人和建築合約。 (399)關於航空運輸,《航空航班運行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一款規定,可選附加費必須在每次訂票流程開始時以清晰、透明、清晰的形式顯示,並且客戶決定是否接受它們。 房產價格,包括增值稅和所有不可避免的費用,例如銷售人員或代理人的佣金,是第 7(4)(c) 條規定的重要資訊。 工商登記 根據第 6(1)(a) 和 (b) 條以及第 7(4)(a) 條,房產的建築面積可被視為重要資訊。 德國的一名教師決定在西班牙的度假勝地購買兩套公寓,以便讓其他人居住,然後在西班牙退休。 台北會計師 只要您在專業活動之外進行此操作,您就將被視為根據該指令您在西班牙的房屋的消費者。 他們購買房地產是為了出租並收取租金,而不是投資金融產品時所獲得的利息。 這就提出了「消費者」的概念如何適用於房地產購買者的問題。 商家使用預先勾選的方塊或以模糊和令人困惑的方式提供附加服務,從而隱藏了不必預訂附加服務的可能性或使消費者很難不選擇附加服務。 這是透過令人上癮的產品或行銷以及缺乏競爭或透明度的市場來實現的。 對於具有導致缺乏互通性的專有標準的數位市場來說尤其如此。 在國家當局的倡議下,一家玩具製造商對遊戲內購買資訊(包括戰利品箱)做出了承諾。 財務分析 會計 當局指出,消費者和家長需要最大程度地了解是否可以進行此類購買,特別是對於隨機性為關鍵特徵的戰利品盒 設立公司 (379)。 設立公司 服務指示普遍禁止基於國籍和居住地的價格歧視 (370)。 根據服務指示第20條,「服務提供者公佈的服務使用一般條件」不「包含基於服務使用者國籍或居住地的歧視性條款」。 然而,第20條並不排除「如果客觀標準直接證明合理的話,從一開始就存在使用方面差異的可能性」。 國家法院認定該貿易商關於「保證真實消費者評級」的說法具有誤導性 (353)。 此外,對於專業人士(即商人和醫生)的藥品和醫療廣告有具體的限制(即禁止)。 該領域的所有誤導性廣告案例(無論是否獲得授權的貿易商)都將觸發相關歐盟或國家規則的適用,並將受到相關執法和處罰制度的約束。 關於“購買邀請”,《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7(4) 條認為某些資訊是“相關的”。 這意味著,如果情況不清楚,貿易商必須向消費者提供此資訊。 台北會計師記帳士 例如,對於食品的各個成分,無法事先確定根據「顯著」和「不顯著」偏差的分類。 相反,差異的「重要性」構成了「雙重品質」分銷實踐對普通消費者影響的逐案評估的一個組成部分。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台北會計事務所 6(2)(c) 條在這個意義上使用該術語,即根據對普通消費者的影響。 國家法院裁定,發送模仿其他貿易商商標(名稱、標記和發票設計)的發票並給人留下該其他貿易商提供服務的印像是一種不公平的商業行為。 公司設立 這也違反了《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附件一第21點(在廣告材料中發送發票或其他類似文件來表達付款要求,這給消費者留下了他已經訂購了廣告產品的錯誤印象)( 173)。 關於印刷媒體廣告,法院承認「商業行為」的特別廣泛的定義,並且根據法院的判決,如果經濟經營者透過另一家公司進行商業行為,則可以適用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 不能引用《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特別是附件一中有關編輯廣告的第11 點來對付報紙出版商(126)。 例如,商業實踐涉及透過銷售管道促銷的獨特產品,以便將銷售集中於特定且有限的接受者群體(例如特定職業),情況可能就是這種情況。 在這種情況下,給定群體的普通成員可能擁有普通消費者不一定具備的更具體的知識或特徵,這對商業實踐效果的評估產生直接影響。 鑑於與普通消費者的一般類別的偏差,「特定消費者群體」必須具有充分的可識別性、範圍有限且同質性。 如果無法確定特定群體,則評估應側重於一般平均消費者基準。 從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的角度來看,首先要考慮的問題是商業行為的透明度。 根據《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6條和第7條,經營者不得在可能影響消費者交易決策的方面誤導消費者。 更具體地說,第 7 條第(2)款和附件一第 22 節防止貿易商隱瞞商業行為背後的商業意圖。 另請參閱第 3 會計.4 台北會計師 節,關於在數位產品的描述中使用「免費」聲明,該聲明可能違反附表 I 第 20 條。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5(2)(a) 條涉及專業謹慎的要求,似乎與房地產和金融服務領域與消費者打交道的貿易商特別相關 (429)。 激進的銷售方法給潛在買家帶來巨大壓力,例如,將他們「鎖」在一個進行無休止演示的房間裡,有時他們不能在不簽署合約的情況下離開。 相較之下,間接付款不包括一般服務的付款,例如清單費用或會員訂閱,這些費用涵蓋了廣泛的功能,前提是此類付款不是用於獲得更高的排名。 新的消費者策略 (335) 和 台北會計師 2020 年循環經濟行動計畫 (336) 為解決早報廢問題提供了進一步的建議。 其他歐盟立法提供了額外的工具來防止某些產品類別的計劃報廢。 一名貿易商在其網站上謊稱他是與產品環保性能相關的行為準則的簽署人。 如果生產鏈中棉花的來源無法追蹤且未與傳統棉花分開,那麼含有「永續棉花」的產品廣告可能會產生誤導。 將熨斗、吸塵器、咖啡機等電器貼上「環保」標籤,儘管測試表明它們的性能通常不如類似產品或根本沒有經過測試(299)。 使用「可生物降解」一詞來描述實際上不可生物降解或未經測試的產品 (298)。 新的消費策略(277)和2020年循環經濟行動計畫(278)為因應「洗綠」問題提供了進一步的建議。 台北會計師記帳士 該委員會也致力於制定碳清除認證標準等措施(279)。 如果消費者不需要支付該訂閱費用以及該商品的價格,則聲稱消費者可以在購買電視等商品時獲得“在指定月份內免費訂閱串流媒體服務”的說法是合法的。 在 Covid-19 大流行期間,有關健康聲明的錯誤訊息很常見。 不法商販宣傳並銷售聲稱可以預防或治療感染的口罩和洗手液等產品。 然而,此類說法往往缺乏確鑿的科學證據或與官方專家意見不完全相符。 此類聲明可能違反《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台北會計事務所 5 條和第 6 條,該指令禁止有關產品基本特徵的誤導性做法;在某些情況下,附件一第 17 點可能會禁止此類主張。 為了幫助打擊此類行為,委員會召集了參與​​消費者保護合作網絡的國家當局,並就如何應對與新冠病毒相關的詐欺行為採取了共同立場 (246)。 法院在 Bankia 案的判決中明確表示,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與不為行為準則提供法律約束力的國家法規並不衝突 (175)。 法院認識到,根據第 6 條第(2)(b)款,貿易商不遵守行為準則中包含的承諾可能構成不公平的商業行為,但該指令並未要求成員國對貿易商施加直接後果。 (80) 數位服務立法提案基於《電子商務指令》第 12 至 15 條。 登記公司 將取代文章擬議的規則不會影響消費者保護法(數位服務監管提案第 1(5)(h) 條)。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附件一第28 點和第5(3) 條還規定,供兒童使用的玩具或貿易商可以合理預見可能對兒童有吸引力的玩具不得包含直接邀請兒童購買額外產品的內容。 在金融服務 (430) 和房地產領域,最常被報告的不公平做法(根據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是廣告階段缺乏重要資訊和誤導性產品描述 (431)。 線上優惠可能不包含有關消費信貸重要特徵的信息,或者最初顯示的信貸成本可能不包括所有費用,或者可能不以清晰、易懂和明確的方式包括這些費用,如《消費者信用法》第7條第1 款所定義。 這些做法也可能涉及違反其他消費者保護立法,特別是《消費者信貸協議指令》和《不公平合約條款指令》。 台北會計事務所 貿易商未能在購買邀請中提供其郵寄地址和身分詳細資訊可能違反《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7(4)(b) 條。 此外,《消費者權利指令》第 6(1) 條和《電子商務指令》第 會計事務所 5(1)(c) 條要求線上貿易商提供便於消費者與其聯繫的資訊。 上述指示的規定被視為《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7(5) 條意義內的重要訊息。 此外,《一般資料保護規範》和《電子通訊資料保護指令》中所包含的資訊要求可能符合《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7(5) 條規定的重要資訊。 個人資料、消費者偏好和其他用戶生成的內容具有經濟價值,並且通常與第三方共享。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示》(和《消費者權利指令》)要求有關第三方賣家狀態的資訊必須基於該服務提供者的聲明,然後在線市場將其轉發給消費者。 如果貿易商無法提供足夠的相關證據來證明消費者使用該產品可能產生的物理效果,則該聲明屬於附件一第 17 點所列禁止商業行為的範圍,如果存在以下情況:沒有歐盟部門立法。 為了更大的法律確定性,最好定義在所有情況下都不公平的商業慣例。 公司設立 然而,為了不給交易者帶來不必要或不成比例的資訊負擔,第7條第(4)款的要求並不是一成不變的,而是根據情況需要不同的資訊。 特別是,根據第七條第(一)項、第(三)項、第(四)項的澄清,根據前款的規定,必須明確所使用的通訊工具的實際情況和限制。 雖然這些規定著重於特定的商業慣例或部門,但第 7 工商登記 條第(2)款的範圍是一般性的、更廣泛的,可以適用於任何商業慣例。 此外,它還對食品和飼料行業企業家規定了有關食品和飼料的標籤、廣告和包裝的一般義務,包括其形狀、外觀和包裝、使用的包裝材料、貨物的排列方式和運輸方式。 提出,並指出在各種設備上向消費者提供的資訊不得誤導消費者(184)。 只有安全的食品和飼料產品才能投放歐盟市場(185)。 最後,食品和飼料企業經營者在其企業的生產、加工和分銷活動的各個階段必須確保食品或飼料符合適用於其活動的食品法要求,並且必須監控這些要求的遵守情況(186)。 此外,根據《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如果此類虛假或誤導性資訊可能會誘導消費者,則可能會受到《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6(1)(b) 條規定的禁止。 特定行為違反 TFEU 第 a hundred and one 合格會計師 或 102 條這一事實並不自動意味著根據《不公平商業慣例指令》該行為也是不公平的(反之亦然)。 然而,在根據《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評估商業行為的不公平性質時,如果可以認為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第5條第2款所載「專業謹慎」的一般規定,則必須考慮違反競爭規則。 法院審查了家樂福案(74) 中《誤導性和比較廣告指令》與《不公平商業慣例指令》之間的相互作用,該案涉及《不公平商業慣例指令》第7 條含義內的潛在誤導性比較廣告。 Dyson v BSH (24) 案的判決強調了與特定部門歐盟文書的資訊義務的相互作用。 該案件涉及吸塵器的標籤,以及缺乏有關測試條件的具體資訊(相關行業特定規則沒有要求)(25)是否可能構成誤導性遺漏。 法院確認,如果《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與特定部門立法發生衝突,則以後者為準,這意味著在這種情況下,歐盟能源標籤不需要的資訊不能被視為“相關資訊”。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的敘述(14)明確指出,完全協調並不妨礙成員國在國家法律中定義某些產品的主要特徵,如果邀請購買,這些特徵的失敗將被視為重大。 它也明確指出,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不能違反歐盟法律的規定,歐盟法律特別將監管方案的選擇取決於成員國在商業行為領域的能力。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示》不僅適用於提供旅遊服務的貿易商,也適用於旅遊預訂網站(416)等中介機構,這些中介機構必須遵守前幾節中提到的關鍵規定。 應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家身份、聯繫方式、適用的取消政策和旅行安全基本方面的重要信息,例如旅遊住宿是否配備煙霧和一氧化碳探測器,或者客運服務是否經過適當檢查和投保。 2021 年,消費者保護機構因在 Covid-19 大流行背景下違反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而對 three 設立公司 家航空公司處以總計 840 萬歐元的罰款。 損益表